(一)主要法律法规
《企业法》:《投资促进法》:《管制业务清单与特许活动法令》:《商业竞争法》:《证券法》(第21/NA号,2012年12月10日颁布):《关于在老挝开展证券交易的外国投资者管理规定》(第005/LSX号,2015年12月8日颁布):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老挝人民保留经营类别名单的通知》(2015年第1328号)
(二)主要问题:
上述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以下问题: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,投资条件、股份的取得和转让及其限制、股东、董事和高管的变更:企业滥用市场优势进行并购;政府对特定行业的外商投资的审查、监督和限制。
并购中是否存在针对外国买方的外商投资审查?
一般而言,在上述三种类别中(即一般企业、受控企业或特许活动)设立法人实体需要根据投资类型和行业的不同而提交特定的申请。在任何情况下,公共安全部(警方)将对公司的股东及董事进行身份审查,以确保这些人员没有被其内部情报机构或国际组织列入黑名单。除此之外,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提交必要的其他文件。
根据《商业竞争法》,对于可能触及合并控制规则的并购(即,持有市场份额超过商业竞争委员会设定标准的公司),应向商业竞争委员会(BCC)申报。但是,商业竞争委员会尚未提供关于标准的信息,在此之前,商业竞争委员会不会适用合并控制和竞争许可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