挝总理府在2021年6月21日发布第61号关于铁矿试开采的决定,对老挝国内外公司投资试开采铁矿需要满足的条件进行了明确。
根据第61号决定,矿区面积、税费条件如下:
每家企业的矿区面积不超过5平方公里。
铁矿品味在61.9%以下的,每吨支付30美元给政府。
铁矿品味在62%以上的,按照国际市场买卖价格每吨200美元以上的,每吨支付40美元支付政府,国际市场买卖价格低于每吨200美元的,仍按照30美元每吨支付。
开采用于出口的,按照40万美元每平方公里预先支付税费给政府。不足1平方公里的,预先支付100万美元。该费用为项目保证金。
老挝铁矿资源比较丰富,产出在中北部印支-华力西褶皱带上,主要集中在川圹-万荣一带;甘蒙西南部和桑怒东北部亦有零星分布。近年来,泰国、越南、中国、日本等资本引入,进行了部分勘查工作,据估计,老挝铁矿资源量可达3~5亿吨。
总理办公室宣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暂停接收勘探、开采和出口铁矿的投资申请材料,授权计划与投资部对过去的许可证进行检查和评估,协调有关部门重新进行评估,评估结果递交副总理审查。
同时以下有关部门,如能源矿产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、及各地方机关继续发挥各自职能,各公司申请函中提及的重要成分、铁矿面积不允许与已经获得许可的其他公司相重复。
开采用于老挝境内的,按照10万美元每平方公里预先支付税费给政府。该费用为项目保证金。
如果同一区域有多个公司申请的,召集所有公司一起协商,同意政府试开采条件的公司优先。